陈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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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碧玉(1948年7月14日-)女,台湾地区法官。

正文

陈碧玉(1948年7月14日-)女,籍贯不详,台湾地区法官。

生平

陈碧玉是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学士,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美国佐治亚州奥古斯丁学院企业管理硕士。1971年,参加司法人员乙种特等考试推事检察官类科及格。1973年,司法官训练所第11期结业。1974年,律师考试检核及格。1981年,特种考试公务人员甲等考试法制人员最优等及格。

1983年9月,陈碧玉辞去福建高分院法官一职赴美国,1992年取得美国国籍。1989年,美国会计师考试及格。1994年至1995年,任美国马里兰州IMS Inc.副财务长。1995年至1996年,任美国马里兰州IMS Inc.财务长。

1996年8月,陈碧玉返回台湾省,向台湾地区司法机构申请回任法官,同年10月4日获准。同年10月15日,陈碧玉飞赴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宣誓放弃美国国籍,生效后2天才到法院报到。2000年至2002年,陈碧玉任台湾地区“最高法院”法官。2002年至2003年,任台湾地区司法机构大法官书记处处长。2003年至2010年,再度担任台湾地区“最高法院”法官。其间,2005年至2007年,兼任台湾地区女法官协会理事长。2010年至2011年,任台湾地区司法机构司法人员研习所所长。2008年,陈碧玉为照顾在美国待产的女儿,曾申请美国绿卡(永久居留权),2009年放弃。

2011年,陈碧玉被提名为台湾地区司法机构大法官。在申报财产时,陈碧玉报称与丈夫台北荣民总医院副院长苏东平拥有22笔土地,12笔房产,而且在美国也置有产业,夫妻仅有价证券及存款便达1.3亿元新台币。陈碧玉曾取得美国国籍、美国绿卡之事也引起争议,陈碧玉对此进行了解释。2011年6月14日,台湾地区立法机构行使大法官同意权,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汤德宗黄玺君罗昌发、陈碧玉全数获得通过。2011年6月17日,马英九发布“总统令”,特任陈碧玉、黄玺君、罗昌发、汤德宗为台湾地区司法机构大法官。自2011年10月1日起,这四人正式出任台湾地区司法机构大法官,任期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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