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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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life imprisonment)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的主要特点有,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无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区别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概念定义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

主要特点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

(二)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刑法对非常严重的犯罪都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三)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四)无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区别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的,反映了刑罚的严厉性。

(五)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而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

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如叛国、间谍等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威胁。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如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等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如贪污、受贿等,涉及巨额财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对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但可判处无期徒刑;司法实践中会严格限制适用,强调教育、感化和挽救,体现“宽容不纵容”原则。‌

刑法执行

无期徒刑的执行包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除了无劳动能力的以外,都要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中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根据《刑法》第57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无期徒刑其本身含义而言,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关押没有期限。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一定把犯罪分子关押至死亡,而是给予悔罪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认罪服法,积极劳动,努力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如果实际执行刑期10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还可以假释。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也可以被特赦释放。司法实践中,不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受到了上述宽大处理,重返社会,获得了自由。

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及毒品再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应当比照本规定第八条从严掌握,减刑后的刑期最低不得少于二十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本规定第六条从严掌握,一次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主要区别

无期徒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终身监禁。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款: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相关案例

2014年6月9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院对西双版纳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卢荣新犯故意杀人、强奸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卢荣新死缓。宣判后,卢荣新提出上诉。同年4月2日,云南高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2015年12月20日,西双版纳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卢荣新死缓。宣判后,卢荣新提出上诉。云南高院发现定案证据存在重大疑点,将案件移送云南省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案件再次侦查,确认洪树华有重大作案嫌疑。2017年1月6日,云南高院二审改判卢荣新无罪。同年1月21日,云南普洱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洪树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5年8月2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楼文龙受贿案,对被告人楼文龙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楼文龙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楼文龙利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副主任、主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监管审批、入股城市商业银行、融资贷款、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51万余元。

2025年11月12日,国家安全部发布视频《一枚“钉子”竟然扎入我核心要害部门》,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重大间谍案件,犯罪嫌疑人郝某是一名长期潜伏在我核心要害部门的外国间谍。经鉴定,郝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的情报,涉及中央某部敏感项目及内部人员情况,其中机密级国家秘密5项,秘密级国家秘密2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报14项,郝某因犯间谍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参考资料 >

什么是无期徒刑?如何执行?.中国人大网.2025-1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南充政法.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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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杀害同学一审被判无期,背后有哪些司法考量?.济宁新闻.2025-12-06

区别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2025-12-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25-12-06

哪些行为构成间谍罪?如何处罚?.中国人大网.2025-1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大网.2025-12-06

简述无期徒刑的概念、特征和执行方法.鸡冠法院.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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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8451万余元,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楼文龙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12-06

间谍郝某,被判无期.鲁中晨报.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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